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陈雷转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陈雷转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打了,罚我,没得说,尊重处罚,尊重游戏规则,但既然说到这儿,咱就得说道说道了。陈,为什么打你,你心里没点b数么?当年齐达内那一头,你们这些喷子怎么说的?咱再说张稀哲这个,别人拿手掌按到你的脸上,你什么反应?你们这些喷子,都是有选择性失明么?这事儿没有前因后果么?张稀哲没事儿上来,直接给陈雷一个大嘴巴?不是这样吧?张还是年轻,还是血气方刚,如果张直接倒地了,没还手,你们怎么喷?张稀哲真能演,手放脸上就被打到了?所以更说明希哲是一个爷们儿的本能反应!话说回来,球场有规则有纪律,既然错了我们认这个处罚,但那些喷子们,赶紧闭嘴吧,谁bb就来让我一巴掌按您脸上,您可千万别还手,还手您就“打”了自己的“脸”!也失了你们“道德帝”的身份!
张稀哲受到陈雷侮辱性动作挑衅后,不冷静的报复行为,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以往报复行为一般也就禁赛5场左右,今年高压从严禁赛12场,也很严厉。
要想规避也可以,但很难,因为这种竞技运动,为了最后结果,难免会有人采用下三滥的手段去激怒对手犯错,球员本身还要提高对比赛的认识,要更冷静,更成熟。当然本人也认为加大对挑衅者的处罚,也能更增加比赛公平性,减少类似行为。
还有人喜欢对比秦升,我觉得这根本不同,毕竟秦升不是受到侮辱性挑衅的报复,是主动的暴力行为。其实要对比的是张琳芃对彭力欣的暴力铲球,彭力欣已经被铲到在地,张琳芃又冲上去大力飞铲,直接踢到彭力欣腿上,这才禁赛4场,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危害性更大。所以张稀哲的禁赛已经很严了。
感谢邀请。
首先所谓禁赛12场不过是一个文字游戏。足协对2017禁赛描述和2018禁赛描述略有不同,其中17年明确为中超联赛,18年明确为中国足协举办的联赛。这样的描述可以有两种理解:
1、2018年禁赛包含中超联赛和中超预备队联赛;2、为防止球员通过降级转会规避对顶级联赛的处罚,所以将处罚范围扩大到最大.
但一般理解是第一种理解,这样一来张稀哲的中超联赛正赛实际处罚为17年两场,18年五场。其中包含张稀哲赛季获第二张红牌本应有的两场停赛,实际禁赛五场!对于张稀哲那个动作而言,这个禁赛处罚真的不重!
纵观足协的处罚,可谓用心良苦。既要考虑国安的感受,又要符合今年从重处罚的原则,还要体现出公平性!所以从停赛时长来看,明年第六轮中超联赛大概在四月,停赛禁赛达到了半年,和秦升处罚时长相等,保证了相对公平;从文字表述,禁赛12场,达到了大众心理底线,舆论压力降低;从实质禁赛来看,只禁赛五轮,国安实际损失在承受范围甚至低于国安心理底线!可谓皆大欢喜,照顾各方!
一个争议不大的恶劣行为,足协如此处心积虑,其实与足协长期定位不清,管理能力缺失有直接关系。所谓有法可依,足协的纪律处罚条例制订的过于粗旷,造成违规行为界定中人为因素过重,依据不足(秦升禁赛半年明显处罚过重),同类型违规处罚结果差别太大(恒大全队未握手只处罚一人),以至于失去公信力。所以现在无论足协出台任何处罚,质疑的声音都络绎不绝!
当然,从世界范围看,国际足联就是集立法权、执法权为一身的高度权力集中的组织。所以中国足协有此相应权利不足为奇,也不是独此一家。只不过国际足联经过多年运营,集合了全世界顶尖专家包括法律人士财务人士等,制度完善性合理性和执行性相对合理公平。
中国足协,欠缺的还很多!
其实判罚重不重肯定有各种说法,也有跟申花秦升判罚对比的,但无论对其处罚是轻是重,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条款,而且必须与相同性质的事件处罚程度一致,那么大家都会觉得是公平公正的,那就无任何问题了。
其次我从网上各大V的评论摘抄一些供大家参考:
陆洋:停了明年五轮联赛五轮预备队,按赛程来看,中超第六轮大致是4月下旬开赛,这个停赛跨度,接近秦教授的半年了......我怎么怀疑纪委会就是掐着半年时间算的?有秦升这个标准,以后可能被认为“社会影响恶劣”的都得朝半年找齐。
袁野:从秦升开始就一直用重典,包括后来奥斯卡的8场,恒大没握手郑智作为队长被罚4场,再看稀哲的12场(实际是上明年中超5场、预备队5场),今年的处罚整体就是一个字:严。至于对不对,合不合理,只能再探讨了。
潘伟力:只算中超的话,其实只有7场,明年的10场有一半可以折损进预备队。这恶劣程度远胜秦升,大将军还是委屈了。
李璇:我知道你们又会讨论,踩脚禁22场中超正赛打耳光禁7场中超正赛,所以下次不如打耳光了,我知道大家觉得不公,但现在想想,很难和秦升比照,秦升属于总局激情处罚,跟激情杀人差不多,后期他们应该也意识到自己这个处罚失当了,可怜秦教授。
这里我们也不去讨论谁说的对错,我们来想想怎么规避或者说这个判罚对球员和职业足球的一些思考:
就个人而言,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张稀哲的恶劣行为,我觉得还是不职业造成的。球员职业不职业,体现在这几点上:水平高低,情商,处理突发事情的应变能力。中国足球职业化这么多年,钱、精力没少费,但足球水平一直上不去,可见我们整体都还是一直处于职业足球的初级阶段,需要足协加大自己的一些相对公平的职业化操作来带俱乐部和球员的职业化意识,这样队球员也好,对中国足球也肯定有促进作用。
今年的恒大有点意思,阿兰的处罚风波还没平息,恒大预备队内两个球员又爆出互殴的丑事。一个是被足协处罚8场,另两个被足协各停赛10个月,对于后一张中超第一重量级的罚单,以其说足协在严肃法纪,还不如说是足协在作秀。
都说去年秦升,奥斯卡,张稀哲是足协治理球场暴力的一把尺子,一个基调,今年足协三令五申告诫所有俱乐部球员,今年的执法力度只能更严。
让足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一个为难足协的恰恰是恒大的外援阿兰,一个明显的球场暴力行为,不说今年的从严高压,就是按照去年的标准也是禁赛12场起板。但经过一系列的博弈,足协的罚单不多不少正好8场,解禁的第一场就是面对争冠对手上海上港,这绝不是巧合。
让足协更为尴尬的是,恒大的另两位预备队员竟然在比赛场上互殴对打,俱乐部也是立刻对他们做出了处罚,球员自己也做了深刻的反省,行动之快,内部处罚之严厉,完全可以与阿兰事件媲美。按照前期粤媒的节奏,参照英超处罚,又有事后的球员的认错和道歉,最多也就2场的标准。可是,这一次我们的足协却启用了重典,杀无赦斩立决,双双被罚10个月,什么理由?什么法规?难道他们真的是在替阿兰买单?
我不是为这两个球员鸣不平,我是在为有这样的足协深感愤慨,法律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摆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与无法无天还有什么区别?更为我们的足球俱乐部感到悲哀,他们居然能在这种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愚弄下忍声吞气。恒大没有错,他们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我也十分钦佩恒大俱乐部。错的是制造双重处罚标准的足协,他们竟然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明目张胆,是谁给他们的权利?这不是小事,这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如果再不去遏制他,他们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
阿兰的8场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8场?大家该清楚了吧。
姑且不说禁赛8场合理与否?足协是否应该出台处罚细则。比如骂人,打架等应该处罚的场次。无细则而处罚无法服众。难免各地球迷吐槽。当然足协一贯众人说归说,自己做归做的态度。所以一普通球迷也就练就了很好的心态。因为爱球而看。输赢冠军或许早就注定了而已
2018赛季中超联赛第四轮中,天津权健队在海河教育园区与中超霸主广州恒大队展开激烈较量,虽然比赛看点十足,场上局面也较为胶着,但是比赛的平衡却在第51分钟被打破,在一次攻防转换中,刘奕鸣与他负责盯防的阿兰在无球状态下发生肢体接触,虽然双方很快分开,但是阿兰却不知为何恼羞成怒,突然从身后抬手击打刘奕鸣,当值主裁判石祯禄看个满眼,直接出示红牌将其罚下。这次明显的球场暴力行为招来外界一直声讨,广州恒大队也很快宣布队内处罚决定,但是足协的处罚决定直到恒大队与山东鲁能队的比赛之后依然迟迟没有出台。
4月10日晚,足协终于发布处罚决定,最终阿兰因在无球状态下肘击对手被停赛8场并罚款5.6万元,这样的处罚结果一出更是引起外界热议,毕竟秦升去年因踩维特赛尔被禁赛半年,张稀哲掌掴陈磊被罚停赛12场,就连奥斯卡以球踢人都被停赛八场,阿兰明显的报复性肘击在中超刚刚强调完严打恶意犯规的情况下仅被停赛八场,这样的处罚力度与去年相比确实明显偏轻。
就在阿兰的处罚决定公布后不久,恒大队在预备队比赛中互殴的王军辉和司徒华龙也收到足协罚单,两名小将被停赛10个月并且各自罚款20万元。两名小将互殴被停赛10个月还各罚款20万,球员肘击对手只停赛8场罚款5.6万,这样的处罚标准实在有些随意,不禁令人质疑足协的处罚到底有没有固定的标准?标准到底是什么?
从足协的处罚决定中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球场上肘击对手可以从轻发落,但是对队友出手就要从重处理?
(L)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陈雷转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陈雷转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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